2016年3月21日 星期一

daohu20160307葉丙成籲別把老師當OK繃 校長:翻轉過頭了

2016-03-07 發表
台大教授葉丙成認為不該把教師當OK绷,有校長表示葉的想法「翻轉過頭了」。(新聞資料照)

【記者朱巧柔/台中報導】台大教授葉丙成日前在臉書指出,老師的天職就是把孩子們教好,台灣社會不該把老師當 OK 繃,什麼事情只要沒人做,就拗老師做,真正該負責的是政府。有校長表示,翻轉過頭了,大學和中小學教育性質不同,無法相提並論。

葉丙成在臉書發文「別再把老師當OK繃!」。指中華民國的中小學老師真的是超人,反正什麼事情只要沒人做,就拗他們做就好了。只要有什麼洞,就貼個 ok繃蓋起來,說服自己說這樣傷口應該就沒事了。如果老師當導護出事被告,這個社會也不會幫他賠,這個社會又憑什麼去要求老師當呢?

daohu20160308葉丙成:再論導護事件

2016/03/08
作者:葉丙成

圖片來源:張緯宇

被問起為什麼要寫文章談「導護」?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認為,因為看不下去。這個社會看著老師被告也不保護他們,最後還把責任都丟到老師身上,說老師沒熱忱、沒愛心?

有朋友問我,導護這件事,為什麼我會寫文章?

坦白說,實在因為看不下去,天底下居然有拗人拗成這樣的。該負責的人不負責,幾年前就知道的問題,拖到現在不處理。看著老師被告也不保護他們,最後還把責任都丟到老師身上,說老師沒熱忱、沒愛心?

解決導護問題,真的難嗎?

其實導護這事要解決,也很簡單,只要把下面任何一條做到了,就可以解決:

1.中華民國教育部,請出面發公文給全國中小學,告訴大家是「教育部要老師去站導護」的,而且如果出交通事故,或是班上學生因為老師站導護不在而受傷的,都不用擔心被告業務過失。

因為是「教育部命令老師去站導護的,我們會負起國賠的責任」!

daohu20160306【導護議題】鼓勵犧牲奉獻,可以!強迫違法值勤,不行!教師從沒有法源和義務從事校外交通指揮工作!

2016/3/7,高雄縣教師會

導護議題】鼓勵犧牲奉獻,可以!強迫違法值勤,不行!教師從沒有法源和義務從事校外交通指揮工作!

導護議題,向來是個燙手山芋,誰主動接手誰倒楣!因為法理和民粹有段距離,跟一些理盲的官員和團體說也說不清!

【高雄縣教師會】處理導護議題,向來是鴨子划水,透過溝通和對話,利用法律和民主,個別學校的處理,讓問題得以解決。

我,牛奶瓶,早在16年前,89年9月4日發出【2000/9/4高雄縣教育電子報】:高雄縣政府應該針對導護問題儘快檢討和擬定出辦法。

我們的認知,導護工作是「校內安全巡視和維護」,要由校長及全體教師〈含各處室兼職行政人員〉共同負擔,這樣校長和主任才不會「置身事外」的指責老師「沒愛心」。

daohu20160306導護老師若因公挨告 教部:有訴訟補助

2016-03-06 13:35

聯合晚報 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老師和家長站導護出事情,都缺乏法律保障,在教育部編的「校園法律實務」一書,即列出導護失當,老師因業務過失被告、判決老師敗訴的真實案例。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導護老師被告是少數案例,若因執行導護因公涉訟,比照公務員也有訴訟補助。

校園法律實務書中舉出案例一,導護老師因故未到場站崗,兩名學生被卡車撞死,家長一狀告進法院,法官判定,教師未到崗位值勤,與學生被撞死兩者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老師獲判無罪。案例二,導護老師值勤時在場,但因疏忽致學生被車撞傷,家長一狀告進法院,法院判定這位導護老師應負刑法第284條第1項業務過失傷害責任。

daohu20160306觀點投書:難道教師權利與福利是『教育版的不當黨產』?

風傳媒 2016/03/06 05:50
因為一則疑似「陳倉暗渡」的勞資仲裁-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向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申請仲裁學校老師站導護一案,企圖規避現行法令模糊與不周延的立場爭議,彷彿就像目前老梗新炒的「追討不當黨產利益」的教育版?

探究問題的根源,《教師法》立法旨意開宗明義:「為明定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與生活,以提昇教師專業地位」清楚敘明。但該法第四章之教師法第十七條有關權利部分僅列九款與第十八條有關義務部分僅列十款,無法解決近年來因社會環境變遷更迭所衍生出的爭議,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顯然是廢弛職務,自我閹割似的放任親師衝突在各縣市野火蔓燒!再加上地方縣市首長畏於教師團體會眾人數龐大,在選票的利益下,往往不願公開得罪教師團體,更甚者以教育經費編列的好處(如教師文康費),拉攏討好無視於社會觀感與地方財政瀕臨破產的窘困。前法不足以服膺現況需求,再因工會法的解禁,讓教師團體得以透過組織工會,大張旗鼓的藉由勞動三權衝撞教育體制,以爭取教師權益為師,左擁教師法保障既得的教師權利,右抱工會法授權的團體協商及勞資仲裁手段,謀圖教師勞權的新版圖!如同宜蘭縣長林聰賢於議會,因紛擾不斷的教師團體協商問題所言:「教師工會是三輸,輸掉社會信任、輸掉教師團體互相理解、也輸掉工會的工作目標,立法如果有問題要去導正修改。」因此,家長團體怎麼能不發出怒吼?

daohu20160306老師導護爭議 葉丙成:別把老師當OK繃(中央社)

發稿時間:2016/03/06 15:10最新更新:2016/03/06 15:28


老師是否該站導護爭議,引發社會關注。台大教授葉丙成(圖)在臉書指出,老師的天職是把孩子教好,不是幫不願為孩子出錢的廉價社會當OK繃,真正該負責的是政府。(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6日電)老師是否該站導護爭議,引發社會關注。台大教授葉丙成在臉書指出,老師的天職是把孩子教好,不是幫不願為孩子出錢的廉價社會當OK繃,真正該負責的是政府。

日前台中市教師工會以「教師無交通指揮權」、「接送學生上下學是家長職責」等考量,向勞工局提起仲裁,引起家長、校長團體抗議,老師是否該站導護一事也引發社會討論。

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今天也在臉書發文「別再把老師當OK繃!」。文中指出,中華民國的中小學老師真的是超人,什麼事情只要沒人做,就拗他們做就好了,有什麼洞,就貼個ok蹦蓋起來,說服自己說這樣傷口應該就沒事了,事實上根本是治標沒治本,甚至還造成更大的傷害。

2016年3月20日 星期日

daohu20160305《自由廣場》學生是寶 但老師不是草

2016-03-05 06:00

◎ 林志翰(作者為教育工作者)
近日,台中市傳出將力挺教師不用站導護,家長團體紛紛質疑老師一學期只輪值一週五天,又有寒暑假可以放,為何連導護都不願站?

家長團體擔憂老師不站交通導護的先例一開,後續的連鎖骨牌效應將發生!擔憂老師將以「與教學無關」的理由「拒絕」陪學生午餐、午睡、督促學生打掃環境、跳健康操、打預防針、健康檢查、校外教學等工作,筆者驀然發現,原來老師不知不覺中背負了這麼多的義務奉獻!

針對台中教師拒站導護,有家長團體抗議,擔憂會有骨牌效應。(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筆者服務的學校一學期要值週一週,如果該週遇到一、兩天的放假日,可謂是小確幸!剛開始教書時,站導護那一週心情特別亢奮,早早起床站在校門口,打扮帥氣的造型迎接學生的到來,學生一聲聲親切的問候,值週其實沒那麼令人恐懼。

但是,隨著校園交通導護的訴訟頻傳,義務性的值週老師公親變事主,在在都讓這個義務性的導護工作變成老師不可承受的重!學生上學過馬路時發生車禍傷害,老師揹上業務過失傷害的罪刑,並須負民事賠償金錢的責任。最諷刺的是,諸多導護訴訟爭議中,有一個案例卻獲判無罪。兩名學生上學過馬路時被卡車撞死,家長一狀告進法院,卻因為當天該名導護老師遲到沒有堅守崗位,所以該位老師獲判無罪。諸多校園導護訴訟判決的案例明白地告訴老師,即便是老師們無私、義務的導護奉獻,只要出事,老師均須負法律責任。

daohu20160307【投書】洪維彬:傳統不必然合理──我看「教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

2016/03/07,獨立評論@天下

作者: 洪維彬
photo credit: chia ying Yang@flickr, CC BY 2.0

近來對於教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一事,教育圈沸沸揚揚,教師與家長都從不同角度提出看法。在各自表述之餘,我們或許也可以回到法規本身,來看看教師擔任導護一事究竟是否合理?

要求老師執行導護,於法有據嗎?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關於人民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教師法第16條第7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因此,教師執行的校外交通導護,依照上面引述的法條,若非為法律、法規命令下必須執行的工作,則需與教學相關,否則教師是可以拒絕的。

其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14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兒童少年福利法」第32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為交通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之職責。」所以,學童上學路途中的安全,應該是由父母或監護人擔負責任;而道路交通安全,應該交由交通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維護。從這些地方看來,校外交通導護工作顯然並非學校教師應該擔負的工作。

2016年3月19日 星期六

daohu20160303聯合/老師是無限責任制?(聯合報黑白集)

2016-03-07 02:01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教師有沒有義務站導護,幫忙維持學生上下學交通?台中市教師工會為此向勞工局提出仲裁,引發家長團體飆罵,要求拒站導護的人「站出來」;親師關係瞬間變得很僵。台大教授葉丙成為教師辯護,認為老師的天職是把孩子教好,政府不要把教師當成OK繃。

說實在,把老師「當OK繃」,恐怕還是輕描淡寫的形容。在某些強勢家長和校長的眼裡,中小學教師的角色,大概已淪為「安親班」和「外勞」的綜合體,什麼事都能往他們身上推。包括陪學生吃午餐,跳健康操,追蹤蹺課學生,處理家庭問題,無所不包。從家長團體大罵「領公家薪水,竟不站導護」,即可知他們眼裡的老師是什麼地位。

daohu20160303教部盼師承擔導護 全教總批:有責無權(聯合晚報)

2016-03-03 15:17 聯合晚報 記者王彩鸝、邱瓊平/台北報導
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抗議政府將交通導護丟給校長和家長義工。圖為中午台北市西松國小的導護們出勤維護學童安全。記者屠惠剛/攝影

台中市教師團體反對老師站導護提出仲裁,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不贊成用仲裁處理站導護問題,教師是志業不只是職業,當志工天天愛心站導護,期待老師也能承擔更多責任、發揮更多熱忱;老師站導護問題應回歸教育面,建議勞工主管機關進行仲裁時要邀家長參與。